人才培养

教学动态

网站首页 >> 人才培养 >> 教学动态 >> 正文

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3-25    点击:

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办公室:

余学院教字〔2019〕21号

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》(余学院教字〔2018〕83号)的工作安排,为保证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的质量,掌握本届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进展情况,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与改进,决定4月8日至12日,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检查对象

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二、按照计划应完成的内容

序号

主要工作

完成时间

1
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方案

2018年9月30日前

2

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情况统计

2019年1月11日前

3

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审核

4

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汇总表

5

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下达

6

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

7

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

2019年4月10日前

三、检查内容

1.工作计划情况

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有详细的2019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方案。

2. 制订符合各专业特点的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

根据学校《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指导意见》,制订符合各学院专业特点的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,并邀请专业领域的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充分论证。

3.选题审核情况

按照2019届本科学生人数提交120%数量的选题审核表。

4.教师指导情况

指导教师是否符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条件,指导人数是否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,是否按照要求认真指导学生等。

5.毕业论文(设计)过程资料完成情况

毕业论文任务书、开题报告完成情况,填写是否规范,记录是否完整等。

6.学生论文撰写进度情况

学生是否按任务书、开题报告要求如期完成论文撰写各阶段工作,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初稿完成情况等。

四、检查方式

1.指导教师自查

指导教师检查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,包括《任务书》、《开题报告》、《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管理手册》的指导记录等,并填写《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》,上报学院。

2.二级学院检查

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组,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,检查方式学院自定。检查结束后,将《新余学院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》(二级学院填写),签字盖章后于4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(电子版发送邮箱258022188@qq.com)。

3.学校检查

4月8-12日,教务处全面审核各学院自查材料,对检查内容进行全覆盖,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各学院通报。具体安排如下:

时间

检查学院

4月8日

新能源学院、数计学院

4月9日

机电学院、建工学院

4月10日

经管学院、艺术学院

4月11日

文传学院、外语学院

4月12日

中兴学院、体育学院、护康学院

五、论文检测

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防范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,学校今年将采用维普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,对我校本科生所有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。学校届时将检测账号分配给各二级学院,学院可集中检测或将账号分配给指导教师检测,严禁学生自行检测!请各位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原创性指导,严把质量关,各学院加强对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过程监控,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,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质量。

六、信息化管理

二级学院应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的信息化管理,严格按照教务系统中毕业设计(论文)模块完成2019届毕业设计(论文)各项工作。

附件1 新余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(指导教师填写)

附件2 新余学院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(二级学院填写)

教务处

2018年3月19日

新余学院教务处 2019-03-19印发